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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,不要轻视退工手续

发布时间:2020-11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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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留至少1个月的时间

    劳动法中规定:一般情况下,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,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。虽然说,员工不提前通知单位,单位也不能在实质上把员工怎么样,既不能扣工资,也不能要经济补偿金。但是单位可以在这三十天内拒绝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!这招虽然对一些人没有威慑力,但是对于已找好单位,急切想去新单位的人来说就很麻烦。办不出退工,就无法办理转移档案、社会保险、公积金以及新单位的录用等一系列手续。因此一些单位就以此要求员工作交换条件,得到一些利益。

小心违约金陷阱

    “如果你辞职,请交给公司违约金。”这句话是很多人辞职的噩梦。有些公司让员工缴纳的违约金多达几万、几十万,其理由可能就是让员工出国名曰培训,实则工作过了。其实,听见违约金先不要慌乱,先想想自己的合同上有没有违约金的约定,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,那就根本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。上海市地方规定,除了涉及商业秘密或服务期,不得设立违约金。所以如果不涉及上述问题的违约金设置也是无效的。

做好工作交接

    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职务,如项目主管、财务会计等工作,离开公司时必然牵涉到将原公司的一些资料、物品移交给继任者的问题。虽然劳动法对此规定地比较笼统,但这确是一个很重要的Tip。移交工作做不好,往往会牵涉到一些诸如职务侵占等刑事问题。

退工手续不可少

    退工手续是员工离开单位必须要办理的,除非你进单位时没有办录用手续。只有有了退工,你才能去转移档案、社会保险、公积金等。只有有了退工,你才能去新的单位办理录用。否则你在新单位只能是个“黑户”。一些单位也许会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退工。其实,只要员工正式离职起七日内单位还未办妥退工手续的,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,员工失业期间,单位必须给予其最低生活保障费用,直至办出退工。(完)